1.苏州市第三中学校的体育馆和教师办公楼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已经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科10111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100%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第三中学校校内
(2)工程规模:278.8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12-25 至 2011-6-25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0001
合同估算价: 278.8000 万元
标段内容: 体育馆和教师办公楼室内装修施工专业承包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
(2)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相应专业贰级
(3) 企业业绩和信誉: 良好
(4)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
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
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 2010-11-19 上午 09:00 至 2010-11-25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
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上午 至 下午 的工作时间(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0-11-25 上午: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0-11-25 下午:15:00
7.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11-25下午15:00-16: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
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2)报名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资质核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需字迹清晰、完整填写并按要求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局)的公章,否则不予通过。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9)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附社保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原件核验。
(10)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资料等所有复印
件(加盖企业公章)相关材料进行原件核实。核实地点、时间: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2010年11月25日下午15:00至16:30。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曹景疆 传真: 电话:87771313
邮编: 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28号
联系人:刘莹 传真:62808751 电话:62808761
邮编:215006 E-Mail: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刘莹 职称或执业资格: 建【造】03320004478 联系电话:13815252358 上岗证
号:苏招E0008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0-11-19 至 2010-11-25 投标箱号:投标箱七
13.备注:“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按苏建设规【2009】1号文执行,文明工地以获得苏州市市
级、江苏省省级、国家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为准。企业获得文明工地的,以有关部门颁发的批文或证书为准。“文明工地”有效期按规定执行,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原件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