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书画展厅装饰工程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社会
[2008]2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口市文化局, 建设资金为周口市财政资金,总投资额为300万元;招标
人为周口市文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位于周口市东新区,北临文昌街,西临人和路,东临政通路,南靠庆丰街。本工程装修性质为室
内整体装饰工程;招标范围:装饰设计图纸中室内六面体装饰(装饰和电气部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及设计乙级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注册资金6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近两年承担完成质量
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单项造价在300万以上的至少三个,类似业绩指:我国境内的博物馆、档案馆、高校校史
馆、展览馆、纪念馆的等固定馆
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有专业的高级摄影师及文案撰写团队。其中,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专业),并有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进豫单位报名须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开具的进豫登记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
标处理。
4. 报名方法
4.1即日起开始报名至11月30日截止,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结
构和电子邮箱。
4.2其他事项:报名结束后可持经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
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经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将发至报名登记表所填的电子邮箱。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
联 系 人:李颜 13439018992
联系电话:010-8820 5060
传 真:010-5989 3732
邮 箱:lzwwyan@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