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经松发改投[2010]2号文件批准,工程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经松阳县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建筑层数:五层
(3)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4)建筑面积:约4082.00平方米
(5)工程造价:5471344.00元 (6)工期要求:255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共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符合浙江省的有关规定。
(4)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第一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松阳县的有关规定。
(5)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必须到场。
(6)投标单位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将列入不良行为。
四、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提供B类证书和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C类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的受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加盖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及企业公章的2010年10月止委托人企业在保人员花名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或委托人养老保险手册),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拒绝其参加投标,总经理是委托人的可不提供。
五、报名时间:2010年 11 月29日—2010年12月 3 日 17 时前(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不报名)。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收资料费伍佰元整(不退还)。
六、报名地点: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四楼业务二科(新华路36号县工商银行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7日9时30分整。
八、进入评标单位的确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于2010年 12月 27日上午9时30分前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注册建造师证书、交易席位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四楼参加开标,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投标单位不足15家时,全数参加评标,超过15家时,采用抽签方式随机选择15家投标单位参加评标。
九、开标时投标单位参加人员及需带资料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六节第十七条中有关规定。
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松检会[2008]9号文件的要求,本工程运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业行政主管(监督)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对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作出处置决定,并将处置结果抄送县检察院、县招管办、县招标投标中心。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公章): 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公章):
电话:0578-8078015 电话:0578-8064987 0578-8066927
联系人:张志军 周莉 联系人:王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