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设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交采谈判[2010]021号
二、项目内容:新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设设计 占地面积21.07亩。(具体祥见谈判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7、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且必须注册于本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11月29日-12月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联系人:夏先生 13525032889 0373-5595956
五、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信息科)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7日上午09:30时
七、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
八、采购人:新乡县人民法院
注意事项: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经审验合格,确定为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