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办事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发改投资[2010]71号等文),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宁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6.4. 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进入2010年度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明建筑(2010)72号文)或2009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 (闽建筑[2009]30号文) ;
3.2. 投标人拟担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土建或工民建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中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见三明市明劳社〔2007〕124号《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11月29日至 2010 年 12月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沪明新村55幢305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 20 日 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造价师(员)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人员不得重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建宁县政府,邮编: 354500
电 话: 0598-3981902
联系人: 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三明市沪明新村55幢三楼,邮编:365000
电话: 8223660 传真:0598-8257660
联系人: 葛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三明新泉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471360525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