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农村社区综合维修中心综合楼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宁区发改投【2010】5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宁德市农资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德市农资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山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800.23m2,建筑总高度14.7m,建筑层数
3层,工程控制价为227754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其上述专业承包资质均同时在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详见【2010】27号文)(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30日至2010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预算价等每份售价3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3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也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市农资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5号,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2822206,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308室,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2835335,传真:0593-2869036;
联 系 人:黄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收款单位: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