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晋建施招【2010】11170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国税局、晋江市经济发展中心业务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智能化部分) 已由 晋江市经济发展局 以晋计[2004] 103号、 晋经发[2005] 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福建省晋江市国家税务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晋江市世纪大道市政新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预算造价为1350091.8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晋江市国税局、晋江市经济发展中心业务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智能化部分)施工招标,本工程建筑物结构体系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 十三层及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 13284.4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管、线预埋安装到位时限:开工后50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泉州粤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大数码智能化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晋江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住所在晋江行政辖区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___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至2010 年 12 月 3 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831006138308093001);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贰拾 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12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晋江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 晋江市青阳洪山路22号 ,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85681791或15606088063 传真: 0595—85699475 ;联系人: 孟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华泰国际新城1幢1区104室, 邮编: 362000 ;
电话:0595—88011090或13960480499 传真:0595-28060720 ,联系人:小蔡。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