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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施工

2010-11-30 来源:中国建设网

  1、建瓯市第三中学的招标编号为 FJHJ[2010]1010号 的建瓯市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施工监理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约355万元,建瓯市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施工监理招标,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工程建设地点:建瓯市第三中学校内。

  2.3.监理服务期:监理工期230天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工的日期为准,监理费总价包干。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资料的时间为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北京时间,下同);

  出售地点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建瓯市威龙市场宏达花园一幢203室(建瓯地税局旁)。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图纸资料的,每份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4.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4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4.7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凭证。

  4.8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建瓯市建设局大楼东侧水西金钱巷26号205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的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监理计费标准:按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总工程造价1.3% (以每个工程项目的发包价为准)计取。

  9、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的评标办法。

  招标人:建瓯市第三中学;

  地址:建瓯市水洋巷49号; 邮 编: 353100

  电话:13860022306 ;

  联系人: 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145号二轻大厦三层 邮编:353000

  电话:0599- 8634058 传真: 0599- 8634358

  联系人:余小姐 手机:18965353050 ;

  徐先生 手机:1370690339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延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帐 号: 905021001001000002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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