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湖畔花园小区三期施工二标段(21#、24#、25#、27#住宅楼)招标,已经阜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本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阜蒙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经阜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阜蒙县南环南段
2、结构类型:底框
3、资金来源:自筹
4、建筑面积:16881.77㎡
5、设计单位:阜蒙县建筑设计室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2月30 日,竣工日期2011年12 月30 日,工期366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类别、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招标人拒绝联合体参加工程项目投标。要求项目经理的资质为注册的一、二级建造师或两个三级项目经理。专业:房屋建筑。
六、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及IC卡、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及专业安全员安全培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式四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5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下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阜蒙县分中心公开进行的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九、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十、本工程招标时间安排: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始时间:2010年11月30日8时
截止时间:2010年12月6日16时
地点: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 12月23日14 时
地点: 阜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阜蒙县分中心
招标人:(盖章)阜蒙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办公地址:阜蒙县前进路5#
联 系 人:马志刚 电话: 15904230555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2#
联 系 人:张化伟 电话: 0418—653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