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原南湖检察院办公楼装饰工程,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南湖劳动教养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原南湖检察院办公楼建于南湖劳教所内,建筑面积约800m2,内部主要功能为职工宿舍。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主要为室内外翻新、装饰工程。
2.2 计划总工期暂定为60天。
2.3 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清单所列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10年12月3日前,每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00 时(节假日不受理),在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宣城市梅溪路302号)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新 联系电话:0563-3017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