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东区法院审判法庭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攀发改[2009]336号”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区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其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东发改函 [2010]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中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7024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炳三区。
2.2工程规模:新建审判法庭用房,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室外集散场地、警(囚)车专道及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I标段: 240 日历天
监理标段:与施工总工期一致及质量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
2.4.1 I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2 监理: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施工分为3个标段。本次仅实施1个标段,即I标段:新建审判法庭用房,高层一类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为28.80米,地上建筑面积为9912.69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六层,地下室一层。
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2个同类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I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2 月 2日至2010年 12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监理标段只须提供下列(1)、(2)、(3)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2 月 24日10时00分,地点为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中段
邮 编: 617000
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0812-2231866
传 真:0812-223186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西安南路69西雅图商务楼12层36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袁先生
电 话: 028-87774686
传 真: 028-8777468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