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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锦绣天河湾住宅小区B2、F6、F7工程

2010-12-02 来源:中国建设网

  1、凤城市锦绣天河湾住宅小区B2、F6、F7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审批字[2008]325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08]280号文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 B2#楼,框架19层,建筑面积18435.00平法米、B5#楼,框架17层局部11层,建筑面积12200.05平方米。

  二标段:F6#楼,建筑面积14351.72平方米、框架十九层。

  三标段:F7#楼,建筑面积9617.3平方米、框架十层。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凤城市凤山经济管理区站前朝鲜族村,开、竣工时间:2011年3月10日—2011年10月31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9:0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资质,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 5万元/标段。

  5、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时至下午14:30-16:00时(地址: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凤城市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山东街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13464588840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翟莹

  联系电话:0415-3519198

  传真:0415-3519188

  电子邮件:fcjszbdl@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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