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82010130013 建筑工程|
彰武县人民法院拟建的彰武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已由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经彰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现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彰武县中华路南段
2、工程规模:(具体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序号
| 名称
| 工程量
| 单位
| 结构
| 层数
|
1
| 彰武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 13239.48
| 平方米
| 框架结构
| 主楼七层;两侧的审判法庭部分二层
|
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自筹。
4、设计单位:阜新金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质量要求:省世纪杯工程。
五、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月8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工期326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七、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凡符合上述第六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九、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0 年12月1日至 2010年12月7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十、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9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12月30日10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彰武县分中心(彰武县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彰武县分中心(彰武县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
十四、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盖章)彰武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盖章)
办公地址:彰武县南承路22号。 邮政编码:123200
联系人:张宏图 电话:13795010811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苏东峰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北段(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人:张雪松 张洪涛 电话:0418-2928586(0418-2928843) 传真:0418-2912866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