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产业区盛唐商务大酒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临沂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临港产业区盛唐商务大酒店工程,框架结构11层,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000万元。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安装等图纸所含内容。
2、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港产业区坪上镇驻地。
3、工期日历天数为:210天。
4、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于2010年12月5日17:00时前到临沂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港业务部办理投标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临沂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2009年度)、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外地企业进临须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0、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11、外地施工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要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四、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向临沂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12月5日17: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临沂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港产业区业务部
联 系 人:于志法 联系电话:13173079697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7日17:00 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临沂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港产业区业务部
联 系 人:于志法 联系电话:13173079697
3、现场查勘答疑时间:2010年12月8日上午10:00
地 点:山东盛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5、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上午10:00 时前。
投标书投送地址:临沂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港产业区业务部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址:临沂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港产业区业务部
招标单位:山东盛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临沂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