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的科技城派出所路面监控中心工程已经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
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资金核定表编号:KJC-2010-GC-003。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
预审。
2.江苏仁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东渚分区
(2)工程规模: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12‑20 至 2011‑1‑20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0001
合同估算价: 300.0000 万元
标段内容: 派出所路面监控中心工程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一体化二级及以上
(2)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
(3) 企业业绩和信誉: 近两年施工过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表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
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
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高新区建管处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
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单项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造价26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时限为2008年12月2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
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 2010‑12‑2 上午 09:00 至 2010‑12‑8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
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上午 至 下午 的工作时间(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0‑12‑8 上午: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0‑12‑8 下午:15:00
7.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
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
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
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
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年12月8日下午15:00‑16:00 携带相关需核验
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
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
章);
7.其它资料:(1) 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高新区区外企业须提供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
(9)资格预审文件原件(通用版本,须填写完整,印章齐全);
(10)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
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须
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叁个月内)】; (原件核验时提供)
(12)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中所需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中标通知
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时提供);
(13)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
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招标人地址:苏州高新区东渚分区
联系人:苏工 传真: 电话:66893304
邮编: 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156号金狮大厦05E2
联系人:孙绮芸 传真:68096920 电话:68082666
邮编:215007 E‑Mail:gsd_szcpv@hotmail.com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高守东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苏招E0822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0‑12‑2 至 2010‑12‑8 投标箱号:投标箱十二
13.备注:1.原件核验要求:(1)苏州市内企业提供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项
目经理)安全生产B类证原件、高新区以外企业须提供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原件、经办人员本企业员工
证明资料原件(有效的近期社保证明原件(近三月)、有效的劳动人事合同、经办人身份证)、企业类
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2)苏州市外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
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B类证原件、高新区以外企业
须提供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原件、经办人员本企业员工证明资料原件(有效的近期社保证明原件(近三
月)、有效的劳动人事合同、身份证)、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