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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青龙镇干部职工办公住房综合楼工程

2010-12-03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NO. 赣余招字[2010]025号

  1、大余县青龙镇干部职工办公住房综合楼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工程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2690.30平方米;(3)结构类型、层数底框、砖混五层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内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6) 本项目总投资约260万元;(7)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9)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12月,竣工日期为 2011 年7月,总工期210日历天;(10)工程建设地点大余县青龙镇人民政府;(1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质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⑨本工程不接收近两年内在大余县内或大余县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9:30-11:30;2:30-5:00(节假日除外)到大余县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图纸光盘费100元,招标投标软件使用费200元,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招标资料等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的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gzzbtbzx.com)公布。

  招标单位:大余县青龙镇人民政府(章) 项目负责人:曾凡伟 (章)

  联 系 人:林意文 联系电话:15970175745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叶 青(章)

  联 系 人:曾津津 联 系 电 话:13699582514 传 真:0797-6612176

  招标监督机构: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872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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