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10] 072号
开标时间:2010-12-17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化县湖村中心学校
所属地区: 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湖村中心学校新建综合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宁化县发改局 批准建设(宁发改[2010]084号),项目业主为宁化县湖村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宁化县湖村中心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化县湖村镇中心学校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 243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湖村中心学校新建综合楼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东南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明建筑字[20109]72号及明建筑[20109]136号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施工企业及在宁化注册的本地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土建或工民建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贰 级 土建或工民建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中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见三明市明劳社〔2007〕124号《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至 2010 年 12 月 10 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地址:宁化县北大街21号原住房公积金办公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售价 200 元,招标图纸、预算书及其他资料另计。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提交的方式: 2010年12 月 16日16时30分投标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用途);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宁化县支行
账号:100457855700100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12 月 17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宁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四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湖村中心学校
地 址:宁化县湖村镇中心学校校园内,邮编: 365401
电 话: 13459800803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北大街21号(原住房公积金办公二楼),邮编:365400
电话:6820538 传真:0598-6820538
联系人: 刘小姐 电话:1337590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