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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十直镇龙头完全小学教学办公综合楼工程

2010-12-16 来源: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十直镇龙头完全小学教学办公综合楼工程 已由 丰都县财政局 以丰都财政发[2010]1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十直镇龙头完全小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丰都县十直镇龙头完全小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丰都县十直镇龙头完全小学教学办公综合楼工程

  2.2工程地址:丰都县十直镇龙头完全小学内

  2.3工程规模:框架四层,建筑面积约为1538.69m2(具体详见施工图),总投资约150万元。

  2.4工程工期:7个月

  2.5招标范围:基础、主体、初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给排水安装、消防设施安装。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同类工程1个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23时59分59秒,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丰都县商业二路323号(建委大楼424室)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1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都县十直镇龙头完全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丰都县十直镇
地 址:
丰都县建委大楼424室

邮 编:
408200
邮 编:
408200

联 系 人:
付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098739352
电 话:
70703090

传 真:

传 真:
707030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fzbdlgs@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重庆银行丰都支行

账 号:

账 号:
7701010400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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