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明光市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施工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光市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明光市检察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明光市境内。
2.2建设规模:明光市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施工建筑面积为9925m2,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及筏板基础,建筑高度:37.4m,地下室1层,主楼9层,局部3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2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单位于2010年12月20日起自行至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至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明光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会议室)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600元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不接受投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hmg.gov.cn)、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明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明光市招标局(http://www.czzwgk.gov.cn/Web/unit.aspx?unit=MJ119)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明光市 地 址:合肥市阜阳北路214号
邮 编: 239400 邮 编: 230051
联系人: 陈主任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0550-8157018 电 话:15555070594
传 真: 0550-8157018 传 真:0551-3363858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