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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大楼

2010-12-22 来源: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株洲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已由株发改招[2010]14号文件批准建设。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对其株洲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国有100%。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29街区

  ② 建设规模:幕墙面积23000平方米。总造价约 1500 万元

  ③ 结构及层数:大面玻璃幕墙采用中空钢化玻璃。竖向采用铝立柱,横向选用铝横梁,点式玻璃幕墙采用钢化夹胶玻璃,横向选用圆钢管横梁。铝板幕墙采用厚单层铝板,竖向选用钢立柱,横向选用角钢横梁,共二十四层,幕墙高度:90.100m

  ④ 工 期:200天(日历日)

  ⑤ 质量标准:合格

  ⑥ 招标范围:点式玻璃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高档涂料。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3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对项目负责人实行押证管理。

  3.4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本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证明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须从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托管帐户,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托管银行到帐为准(要求申请人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一致;不接受现金方式缴存。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资格预审申请的条件而予以拒绝。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10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7日每日 8:30时至11:00时, 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时,则视为无效。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资格预审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楼1107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省外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到场参加资格预审;法定代表人确系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须出具证明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株洲市育才路55号

  联系人:符政业

  电 话:0731-2625205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系人:朱霞 曾丹奇

  电 话: 0731-84481730

  传 真: 0731-84439000

  托管帐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托管帐户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托 管 帐 号:1345000000005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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