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委托,对其湘西分行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湘西分行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批复》(农银湘复 [2010]4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我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光明西路10号;
2.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2684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高度为18.60米。
3.工程造价:约290万
4.工 期:90天(日历日)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湘西分行办公用房室内外改造(包括增设电梯井);明暗沟改造;外墙改造;屋顶构架造型及立面造型。(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4、拟任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至2010年10月的社保证明);
5、省外企业须按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登记证;且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建造师必须到场,省外企业建造师及法人到场,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执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湘建建〔2007〕102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没有超过7家时,应当确定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7家时,由评审委员会按评审内容、标准和方式从高至低计分排序,推荐3家合格投标申请人直接入围,其他的4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10年 12 月20日至2010年12月24日,每日 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时,则视为无效。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一并交纳,否则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须以银行转帐形式从申请人的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因进帐单有误等原因造成未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到账为准。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5日(星期三)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8楼808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一正壹副(共贰份)。
6、本次资格预审申请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七.本次资格预审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及投诉电话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894655。
八.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投标保证金按湘建招办【2009】字第22号文执行,
户 名: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1345000000005867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306353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小姐
咨询(传真)电话:0731—85226831 8522127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