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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石滩医院工程(综合楼二次装修部分)

2010-12-23 来源: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根据穗发改社【2008】98号文、增发改投【2008】107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现对增城市石滩医院工程(综合楼二次装修部分)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石滩医院工程(综合楼二次装修部分)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8299396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20-83276245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石滩镇

  四、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现规划改造装修面积约5200平方米,包括一至五层室内装修部分(不含消防楼梯、机房)天棚、地面、墙面装修工程以及相应的电气、医疗气体工程;2、X光室及CT室防辐射装修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2610314.9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11日11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1月11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1年1月12日9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81号)九楼1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四万元,投标人须以转账方式单次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不通用),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资格审查,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资格审查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自2008年12月1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或以上)专业资质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筑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3-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同时提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V1.1.3.2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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