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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新建江宁校区综合体育馆

2010-12-28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河海大学建设项目河海大学新建江宁校区综合体育馆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10]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9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幕墙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幕墙;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幕墙工程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17000 m2;幕墙高度:25.9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2月28日至 2011年1月4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采用“评分排名法”优选确定潜在投标人(具体评分办法请参考资格预审文件中有关说明)。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评分排名法"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六、其他:
1、本项目资格预审,当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时, 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10]333号文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辩,招标人根据答辩情况采用“评分排名法”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但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家(含),则招标人首先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15家单位,之后再通过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法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3、拟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
4、拟报施工现场总技术负责人、幕墙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时提供拟报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总技术负责人、幕墙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0年1月至2010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须社保机构加盖公章)。
6、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7、招标文件费(含清标光盘):400元/份。
8、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12-28 9:00到 2011-1-4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河海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后楼10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27855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缪利宁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7855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sjkyh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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