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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新建项目图书馆

2010-12-28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金陵科技学院建设项目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新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9]57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新建项目图书教学综合楼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市中心村130号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9147 m2;根数:481 根;桩形:预应力管桩 ;桩长:6110 m;建筑面积:19147 m2;建筑物层数:6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0.6 m;其中地下室面积:4027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2月27日至 2010年12月31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施工过单项合同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结构为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施工过单项合同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结构为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0年7月-2010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打印出来的清单,其他证明无效),建造师还需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建造师未能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3)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原件核实(缺任何一项均不计算业绩),时间、造价、结构类型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和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算,本次预审公证件不视为原件,否则均视为预审不合格。
(5)如第(4)条的有关资料无法确认相关业绩,则投标申请人需同时提供相应业绩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竣工图纸或工程审计报告等能证明相应业绩的招标人认可的有效文件;
(6)本工程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
(7)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8)本工程设置招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3%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8%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进行重点评审,进行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
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6%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12%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所有投标报价中有2个或2个以上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3%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8%的,评标委员会将从最接近3%的开始,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若某一投标报价被判定低于成本,则从该投标报价开始,所有低于该投标报价的投标自动被判定低于成本。
将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低于基准单价(基准单价=有效投标人相应价格平均值×50%+工程预算价相应价格×50%)的85%范围的全部列出,用其投标价格与相应基准单价的价差乘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合价差大于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利润金额的,即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9)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标,投标申请人收到资审合格通知书后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12-27 8:30到 2010-12-31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金陵科技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906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37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4702027-88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庆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4713862-80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td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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