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公告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刊登,所有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人防、广电、智能建筑弱电等及其施工图预算编制)、满足业主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场区给排水、道路、绿化、大门围墙、护坡等基础设施或配套附属项目的全部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等。现将本次设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1招标人
1.1.1招标人名称: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
1.1.2招标人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路106号
1.1.3联 系 人: 苏滨
1.1.4电 话:(0759)2671612
1.2招标代理机构
1.2.1机构名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2机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19号荣基大厦七楼
1.2.3邮政编码:524099
1.2.4联 系 人: 何均周
1.2.5电 话:0759-3289979
1.2.6传 真:0759-3289637
1.3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3.1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新校区第一、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1.3.2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鸡咀山路北侧
1.3.3建设规模:
1.3.3.1总体规划按在校生6000人的办学规模进行设计,总用地面积:141098平方米(含第三期工程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08000平方米,其中第一期工程为46000平方米;第二期工程为62000平方米。
1.3.3.2第一、二期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约2.1亿元,其中第一期工程为1.09亿元;第二期工程为1.08亿元。
1.3.3.3第一、二期工程项目建安投资估算约16958.64万元,其中第一期工程为7787.05万元;第二期工程为9171.59万元。
1.3.3.4有关内容详细见《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关于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关于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第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3.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为95%及以上,其余为财政资金。
1.3.5设计工期:不超过150个日历天。
1.3.6招标内容: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新校区第一、二期工程勘察、红线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人防、广电、智能建筑弱电等及其施工图预算编制)、满足业主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场区给排水、道路、绿化、大门围墙、护坡等基础设施或配套附属项目的全部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等。
1.4承包方式:采用总承包方式,其中工程勘察经招标人同意后可进行分包,分包人须具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1.5勘察设计费及报价适用范围
1.5.5勘察费:参照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以勘察每延深米为150.00元计算勘察费。
1.5.6设计费:设计费应包含本项目的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费用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基础设施或配套附属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最终满足本建设项目投产要求。同时作出以下规定:
(1)参照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并考虑本项目设计的相对单一性、复用性等因素,以总设计费2600000.00元作为固定总价计算设计费。
(2)中标人必须严格掌握设计标准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规定的工程建筑安装投资估算,建筑面积不突破规定的规模;如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并超出投资估算达10%及以上的,招标人按相同的比例扣减设计费,同时无偿对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修改及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3)如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总金额超出投资估算达10%及以上的,超出部分招标人按照总设计费的5%增补设计费。
1.5.7报价适用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
1.6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2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投标报名人应向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报名费100元,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1.6.3经评审排名第2 至5名的投标人,可依次获得业主方案使用费或补偿费 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招标人将本项目设计合同授予中标人,中标人承担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任务。
1.6.4以上获得方案使用费且未中标的投标人,方案使用费由招标人支付;获得方案使用费的中标人,其方案使用费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7投标人资格要求
1.7.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城市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1.7.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
1.7.3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
1.7.4湛江市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到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进湛登记手续。
1.8投标申请人报名办法及资料
1.8.1在招标公告标明的期限内,所有感兴趣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报名必须资料。不接受其分公司、联合体报名,所有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1.8.2报名必须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应当同时提供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城市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3)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有效的执业专用章)。
1.8.3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8.4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招标单位将拒绝该单位的报名。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的复印件在开标时与原件不符或不能提供该项资料的原件核查时,报名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5报名时间:2010年 12 月 28 日至2011年 1 月 4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节假日除外),于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湛江市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交易厅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1年 2 月 15 日上午9:30。
1.8.6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1.8.7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1.8.8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将延长两个工作日报名时间。
1.8.9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59—3588101
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投诉电话:0759—3588103
招标人: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