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馆扩建工程 已由 宁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函【2010】15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宁波市体育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力安排1000万元,市体育局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4580万元 ,招标人为 宁波市体育中心 。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360号(宁波市体育中心内)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为22453㎡,矿建综合体育馆1幢,层数3层,建筑高度约27米,总建筑面积为14598㎡。室外配套灯光篮球场7片、标准门球场2片、健身路径2条、临时停车位273个。
项目投资:投资估算约558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造价约为4537万元。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总周期35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联合体(联合体主体为设计单位) ;主设计师须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勘察负责人须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岩土类专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设计 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
3.4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分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如下: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若是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拟派主设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3)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4)投标单位、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内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12月30日至 2011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层(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2 月 15 日9 时 00 分 00 秒,地点为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层(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房间详见中心告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张燕平
电 话:0574-87939871
传 真:0574-8793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