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350000201012290011201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设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刘小健 2.招标人地址: 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1-23层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余乃勇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政编码: 5.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交通集团物流信息大厦勘察设计 6.招标项目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北侧、光明路西侧,金融街B2地块 7.招标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1900-1-1 至 1900-1-1 8.招标项目投资来源及额度: 8.投资额: 3000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凡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10.合格投标人资格: 11.发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0-12-30 9:00:00 至 2011-1-6 17:00: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2.发售地点: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于 2010-12-30 至 2010-12-30 送达福建省招标办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秀敏 电话: 0591-87618255 备注: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XYZB10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交通集团物流信息大厦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0]K00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交通集团物流信息大厦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北侧、光明路西侧,金融街B2地块;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2.17亩,建筑面积约3.65万平方米,按甲级写字楼标准设计,使本项目成为国内一流智能化综合性办公大楼,具备多种办公功能,并适当考虑职工文体等配套服务功能;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3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3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不含室内二次装修);其中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2011年6月,建设周期:约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若建筑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应与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单项工程勘察设计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在闽分支机构的登记备案手续;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且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福建交通集团物流信息大厦勘察设计”;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2月1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原件核验。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但若单位资质证书不能体现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就必须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13000万元、计费系数为1.15,上下浮动幅度为-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 352.728 万元。
8.2. 勘察费: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下浮50%。
8.3. 设计费、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1-23层,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7077792 传真: 0591-87077780;
联系人: 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 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 系 人:小李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117010100100034938
注明用途:福建交通集团物流信息大厦勘察设计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