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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

2011-01-05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政务投资〔2008〕131号、1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精装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政务投资〔2008〕1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81016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白江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门急诊楼大厅、门急诊电梯厅(一层至三层)、门急诊楼诊室隔断(一层至三层)、住院楼大厅、住院楼电梯厅(一层至十一层)、住院楼护士站(一层至十一层)、学术报告厅、住院楼VIP房、门急诊楼公共卫生间等,面积共计约3500m2,详见建设施工平面图;医院VI系统设计;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07至今)具有至少3个类似室内设计工程业绩(至少有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企业须持有效《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7日至2011 年 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凭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交易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前述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3666281261

  传 真:028-8330897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608室

  联 系 人:蒲先生

  电 话:028-66259036

  传 真:分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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