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息广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豫计设计【2003】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消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河南信息广场工程建设项目。
1.2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路南、英协路西。
1.3 建筑面积:93600平方米。
1.4 结构类型:框架¬—核心筒。
1.5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到位。
1.6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主楼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根据功能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置: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防排烟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应急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等。上述系统均由位于地上一层的消防控制中心统一管理,主要进行火灾事故探测、集中报警、消防设备的手动/联动控制及显示等。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防火卷帘系统、水系统设备及未计价材、防排烟系统的材料、气体灭火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联合(动)试运行、报请有关部门交工验收、办理交工验收手续、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维护和保修。
具体招标范围以正式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格要求
3.1 报名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报名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3 报名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报名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3.5 2007年以来,报名人应具有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业绩;
3.6 省外进豫企业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09〕31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省外进豫企业须承诺办理本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备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资格审查
4.1 招标人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投标人。
4.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五、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5.1~5.6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5.1 报名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2 报名人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3 报名人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 报名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5 报名人《进豫备案介绍信》(指河南省外企业);
5.6 2007年以来,报名人和报名项目经理承揽的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系统工程业绩合同各一份(附合同原件及合同工程对应的消防系统设计总说明图纸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休息)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郭 亿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261894393
邮箱:guoyi11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