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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社会福利院迁建一期装修工程

2011-01-07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合川区社会福利院迁建一期工程己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09】207、2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特殊党费以及新增中央投资资金等,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钓办处思居村八社。

  (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000余平方米。

  (3)本工程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合川区社会福利院迁建一期装修工程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金属门窗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在2008年至今具有三个及以上同类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审查与开定标同时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 月 7 日起,在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1年 1 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1 年 1 月 27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社会福利院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川区振兴路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73号

  邮 编: 401520 邮 编: 400015

  联系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42731565 电 话: 6385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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