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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国工艺美术博物馆布展深化设计及施工

2011-01-10 来源:中国建设招标网

  杭州中国工艺美术博物馆,计划于2011年8月建成,现就其展厅布展深化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人为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京杭大运河杭州段拱宸桥桥西历史文化街区原红雷织厂地块,招标内容为中国刀剪剑、伞、扇博物馆二期工程(杭州中国工艺美术博物馆)三楼展厅的布展深化设计及施工,展厅建筑面积约2700㎡。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前述两种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须承担过地市级(含)以上博物馆、科技馆布展设计及施工(如为联合体则其设计方及施工方均须具备本条业绩要求);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含临时)资格,且近五年承担过博物馆及科技馆类展示项目布展;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报名时请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授权代表,牵头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是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职工,负责与招标人联系有关招标的事宜;

  (2)联合体协议应注明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在此次申请和未来投标、履行合同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

  (3)联合体协议要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人名章),对联合体所有成员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成员在递交申报文件后不得变更;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自及连带的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三、入围投标单位确定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从投标资格合格的投标人中根据各报名人的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配置、企业资信等情况,择优选择7家单位入围参与投标,若等于或不足7家,则全部入围参与投标。

  四、报名要求和方式

  (一)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证;

  6、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相关展品证明资料,如相应图片、照片及文字资料等);

  7、项目主要参与人员资历证明;

  8、企业简介、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资信等级证明。

  上述资料须准备一式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送达报名地点。经初选合格且最终入围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携带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对于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1年1月7日至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联系人:章振辉 秦国栋

  手 机:15210419442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 :010-59893732

  邮 箱:zbcg61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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