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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江田分理处业务用房工程

2011-01-10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闽昇【2010】施089号

  开标时间:2011-01-24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所属地区: 国内

  投标邀请书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昇【2010】施08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江田分理处业务用房工程(二次招标)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08】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江田镇友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68万元,拟建总建筑面积101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6.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受招标人邀请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月10日至2011年 1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工本费(含光盘)每份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2007]35号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1年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 1月 24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

  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邀请单位名单:

  1、福建东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福清市东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福建九翔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

  电话:0591-28819962;联系人:陈泉官。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72 传真: 0591-83190068 ;联系人: 苏晓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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