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司前清溪小学教学楼工程 已由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光发改[2010] 5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司前乡清溪小学 ,建设资金为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光泽县司前清溪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光泽县司前乡清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18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邵武柏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未定)。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
2.2. 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情形,执行延纪[2010]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本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检察部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2.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 投标人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
2.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2.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月 10 日至2011年 1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发售,逾期不受理),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光泽县凤凰花园1#底层3号(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代表处)购买招标资料;
3.2. 招标文件(含预算书、工程量清单等) 300 元。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K值为10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或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光泽县司前清溪小学教学楼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 月 24 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文昌路);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公告栏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光泽县司前清溪小学
地 址: 光泽县司前乡清溪村 邮编: 354100
电 话: 15892164679
联 系 人: 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横排路27号嘉源大厦1405室
邮 编: 353000
电 话: 0599-8289399 传 真: 0599-8621319
联系人: 刘工 光泽代表处联系人: 涂工 电话: 837803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三元支行;
账 号:1391130104000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