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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办公楼改造出新工程

2011-01-13 来源:中国建设网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MNJ110003-01SG 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建设项目办公楼改造出新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城企字【2010】2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49.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备案)(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办公楼改造出新工程 2、工程地点:中山东路460号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7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改造修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办公楼改造出新工程 10、工程规模:改造修缮面积:795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1月12日至 2011年1月18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为6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注:1)、类似工程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不含公证件、扫描件,缺项不计取。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时间计算期均以招标公告发出的当天起进行推算。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工程各投标人的报名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B类)原件、2010年7月至 2010年12月由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参加资格预审。若资格预审时项目经理不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及上述资料无法提供齐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5、中标人须在签定合同前5日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如中标人的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差额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并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1-12 9:00到 2011-1-18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备案)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460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9号华荟大厦506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5015064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605026、8501501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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