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实验用房工程智能化设计

2011-01-17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项目综合技术实验用房工程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国质检财函【2010234)。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检验检疫综合技术实验用房工程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京新城科技园E-32地块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工期另定)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8、招标内容:智能化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售后服务。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智能化设计、施工;相应招标内容见需求说明。

   

        10、工程规模:面积:58000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及以上;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壹级资格;具有电子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

3、设计师执业资格类别和等级:主设计师(拟承担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有高级技术职称(报名时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含设计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设计项目组成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20111172011 121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 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2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在20119月前竣工。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提供企业近三年省级以上设计施工获奖业绩表。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设计与施工过200811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中标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或面积在5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仓库、厂房等)智能化工程。

    (2)主设计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分别提供主设计师、项目经理近三年省级以上获奖业绩表。

    以上所指主设计师、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主设计师设计过、项目经理施工过200811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中标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或面积在58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仓库、厂房等)智能化工程。

(3)企业承担的设计与施工工程曾获得过鲁班奖(参建)。

(4)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通过ISO9001 ISO14000ISO18000系列等国际体系认证;

注:a、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为准;合同要能体现该工程设计也是企业自己做的,否则必须再提供一个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的证明性资料必须能够符合资格预审要求的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可重复;类似工程业绩与获奖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c、鲁班奖有效期四年,鲁班奖认可条件:提供该项目施工合同并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该项目获奖文件复印件,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必须与获奖文件项目名称相同。无或未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该项目获奖文件复印件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则对投标申请人拟派的主设计师和施工项目经理进行答辩,招标人根据答辩情况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但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家(含),则首先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15家单位,再通过投标主设计师和施工项目经理答辩的方法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建筑智能化工程将设计、施工两个阶段的招标公告合并发布,并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只进行一次资格预审,所以报名单位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只有参加设计阶段投标且递交了合格的设计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如果提供的第一轮方案设计不合格或者不提供,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2)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并提供所报施工项目经理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并保持通信畅通的承诺;以及一旦资格预审合格将按业主要求无条件参与和无偿提供本标段的方案设计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施工阶段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5)投标人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如无原件,须由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本项目公证件不视同原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页须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手写无效),否则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7)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主设计师和施工项目经理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07-2010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主设计师和施工项目经理还需携带资格证书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主设计师和施工项目经理未能到场或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c、企业或项目经理在近两年内违反规定或受到通报批评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d、本次所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伪造的。

9)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10)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1)主设计师和施工项目经理答辩评审细则:

a、时间:资格预审同时进行;

b、地点:南京市中华路994楼会议室

c、评审内容:

个人资历,满分20分;个人业绩、奖项,满分30分;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满分40分;在建工程情况及处罚情况,满分10分。

   

七、本次评标分两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智能化设计评审:

    由业主聘请相关专家组织对方案设计进行评审,资格预审合格入围单位必须无偿参加评审,选取第一名为优秀方案,并淘汰第十名(含第十名)以后的入围单位不参加施工投标。方案得分第一名的进行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第二阶段智能化施工评分办法:

(一)、总则

本次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参照苏建招【2001385号、苏建法【2004229号文、苏建招【2009140号文、宁政发【200949号文、宁建规字【20091号文有关条款及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审。本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形式,具体分值详见本细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取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

(二)、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1、投标报价     80

2、施工组织设计 20

(三)、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80分):

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  35%,  40%,  45%,  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

K2的取值范围,90%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其他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满分80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出该投标报价1%1分。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

评审内容

及格

总分

⑴对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整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工程材料进场计划、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等内容能详细说明、且方案可行、有针对性。

2

1.8

1.6

1.2

2

⑵与其它工程同步施工的计划及措施、施工工段划分和进度计划的合理性。

2

1.8

1.6

1.2

2

⑶保证施工技术的先进性有利于鲁班奖的评选 质量保证措施得力者。

2

1.8

1.6

1.2

2

⑷施工工段划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的合理性;

2

1.8

1.6

1.2

2

⑸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

2

1.8

1.6

1.2

2

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2

1.8

1.6

1.2

2

⑺安全保证措施以及与相关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出现险情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和抢险措施为确保工程获省文明工地的安全、文明节约措施。

2

1.8

1.6

1.2

2

⑻评奖期内对本工程无偿的进行保洁、维护的计划及措施。

2

1.8

1.6

1.2

2

⑼针对本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特殊部位处理有详细的、可行的方法及处理措施。

2

1.8

1.6

1.2

2

⑽项目负责人针对评委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配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艺、工法等问题进行回答。分值2分。

2

1.8

1.6

1.2

2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评委对每个投标人合计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如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最后得分小于12分的,则评为不合格。技术标如不合格则不推荐为中标单位。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1-17   8:302011-1-21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302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chunlo@sina.com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31712

   

招标人联系人:徐钰林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俊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7091065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3171218913984699

   

廉政监督:高丽丽                

联系电话:   02552345136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