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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备字[2009]100号。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12.4924万平方米和26000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和投资额)。
2、 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3、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总部办公大楼项目A幢研发办公楼、A、B幢低层员工宿舍、A、B、C幢高层员工宿舍监理
(2)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珠江工业园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建筑面积:约70838 M2
(7)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8)标段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30万元
(9)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4、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证书、总监业绩;
②其它资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5、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报名;
6、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开始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1年1月17日至 2011年1月24日止,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时30分至17 时,前四个工作日在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山西路世贸中心大厦A1座912)处受理报名,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二楼)受理报名。
7、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资格审查方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9)、企业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0)、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以来(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过单项合同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9、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即为潜在投标人。
(2)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10、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直接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报名的项目总监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直接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项目总监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
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4)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原件;
(6)评分细则满分100分,具体如下:
1)、监理大纲30分;
2)、监理报价15分;
3)、总监10分;
4)、监理组人员配备38分;
5)、监理设备7分。
备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资料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如开标时未提供则不得分),公证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2)、换证的需提供行政审批中心的接受证明。
3)、监理大纲如无原则上的问题,监理大纲得基本分12分。
4)、评委在监理大纲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5)、监理组其他监理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人员注册的真实性进行网上核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10、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11、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01-17 10时30分至 2010-01-24 17时为止
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联系人:宋立燕
电 话:025-83730816
传 真:025-83730816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912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