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绥中滨海经济区起步区政府代建企业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绥中滨海经济区起步区政府代建企业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工程;
2、招标单位: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绥中滨海经济区;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绥中滨海经济区起步区政府代建项目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工程施工。包括绥中长力联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办公楼工程;辽宁万家普康制药有限公司厂房工程;绥中神箭神舟航天空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办公楼工程;绥中乾鼎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包括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计划工期:2011年3月1日——2011年9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项目经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4、特别提示:
外埠施工企业须按辽宁省和绥中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入境备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1年1月17日-2011年1月21日9:00时—16:0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20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2月12日9:00时。
2、地点:绥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
联 系 人:李娜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彭程、白月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