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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创元福第高层综合楼监理及施工

2011-01-19 来源:中国建设招标网

  项目编号:施C2011003

  1、沙湾县创元福第高层综合楼由沙湾县发改委以沙发改字[2010]3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沙湾县创元福第高层综合楼

  工程建设地点:沙湾县教育路东侧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24457.43平方米(地上十八层,地下一层)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计划投资:2907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图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 工期(日历天):540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建造师)以上资格;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区外施工企业的跨地区经营手续和《区外建筑业企业进塔登记表》,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造价员(均为原件);

  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6、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5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售后不退。监理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施工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7、报名时间: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1月23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8、施工资格预审时间: 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1月24日 (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湾分中心

  10、资格预审地点:塔城地区诚信招标代理公司沙湾县分公司

  招标人:新疆创元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湾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塔城地区诚信招标代理公司沙湾县分公司

  报名联系人:孙艳 联系电话:0993—6018255 13677530313

  网址:www.xjjs.gov.cn 信箱号:tcjyzx@xjjs.gov.cn

  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湾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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