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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云鼎家园住宅小区8#、14#-16#、21#-22#楼工程

2011-01-20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市云鼎家园住宅小区8#、14#-16#、21#-22#楼工程已经东发改字[2007]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港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东港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38604.2㎡。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工程名称:东港市云鼎家园住宅小区8#楼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名称:东港市云鼎家园住宅小区14#楼工程;第三标段工程名称:东港市云鼎家园住宅小区15#、16#、21#、22#楼工程。(各标段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4计划工期: 2011年3月15日------2011年11月15日

  2.5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专业与本工程相适应,资格等级为二级或二级以上;第三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专业与本工程相适应,资格等级为三级或三级以上。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1月21日至 2011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 11 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东港路61号光大银行七楼)持单位介绍信及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返还)、项目经理IC卡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4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2月28日 9时,地点为 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港路1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竣工时间

  6.1开工时间: 2011年3月15日 竣工时间: 2011年11月15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港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东港市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 13841575775

  招标代理机构: 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丹东市振安区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夏先生

  电话: 15942568777

  传真: 0415-710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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