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翔宇大厦桩基础工程二次 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其进行 施工招标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
2、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淮安新城
⑵工程规模:约1050万元
⑶计划开工时间:2011.2
⑷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⑸招标范围:桩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⑸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⑹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建筑工程类一级建造师资质。
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⑼市场准入:企业须具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须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 或《外地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到淮安市建工局办理)以及《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须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
⑽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须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且必须到场。资格预审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10年6月1日以后企业连续6个月以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将采用“评分排名法”的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选择9家入围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评分排名计分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至 2011 年 1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5:00-17:00 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深圳路16号)二楼报名处报名并获取预审文件(壹佰元/份),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也可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7、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1 月 30日 14时30 前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四 室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并参加资格预审,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资格预审时各申请人经办人须严格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同时携带资格预审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8、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21 日至 2011 年 1 月 27 日 。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10、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淮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16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17-83120533
11、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人民南路88号
联 系 人:孙莹 联系电话:0517-83671053
招 标 人:(公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人:(公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市招标办:(盖备案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