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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太平湾发电厂生产综合楼工程

2011-01-26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太平湾发电厂生产综合楼工程已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丹发改审批字[2010]657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0]406号)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工程名称:太平湾发电厂生产综合楼工程。

  2、建设地点:锦山大街以北,东临兴八路,北临振七街(原轮胎厂)。

  3、建设单位:太平湾发电厂。

  4、招标代理: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21286.96平方米。

  6、招标范围:太平湾发电厂生产综合楼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

  电气、照明施工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层数:地下1层,地上10层。

  8、工程性质:行政办公基础设施。

  9、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10、工程质量目标:鸭绿江杯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3月15日。

  13、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11月15日。

  14、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1月31日。

  地点: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2月15日9时。

  16、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17、投标报名条件:须携带具有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通过有效年检的资质证书副本;授权投标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参建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二级以上);项目经理IC卡,到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及网上刷卡报名。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套需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18、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

  1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太平湾发电厂

  招标代理: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413-286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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