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政法综合行政办公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检察院办公楼:规划用地面积15000?,容积率≤0.8,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
度<24m。
(2)法院办公楼:规划用地面积15000?,容积率≤0.8,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4m。
(3)公安局办公楼:规划用地面积15000?,容积率≤0.9,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4m。
(4)交警大队办公楼:规划用地面积10000?,容积率≤0.8,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4m。
2.2招标范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政法综合行政办公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工程设计,包括政法综合行政办公区总体建筑群方案设计(包含但不局限于整个建筑群体、场区围墙、大门、绿化及景观、道路、场区内照明工程方案设计)、各单体(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的建筑方案设计。
2.3中标人后期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和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招标范围中的全部工程初步设计及全部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工作。不包括场区内的室外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2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接受投标人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包括拟投入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及设计方案图片)等。招标人将组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质、相关业绩和设计人员等内容进行评价比较,优选不超过5家投标人正式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入选的投标人须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退返投标保证金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1000元,发出不退。
五、设计费与设计补偿
本次招标对中标人给予设计费200万元(即指方案设计费及施工图设计费等全部招标范围内工作的合计费用),对其他投标人给予设计补偿费5万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程兆庆 程亮
联系电话:0431-84890056 0431-848900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4栋
邮政编码:130012
联 系 人:孙英男 赵明
联系电话:0431-85837509-8011、8012 ,85837510
传 真:0431-87051086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00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