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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项目装修工程

2011-01-28 来源: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0]186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 现对南沙区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项目装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项目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60616293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必合必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66009658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016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南沙区城市管理局首层

  四、项目概况:南沙区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项目装修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南沙区城市管理局首层,对旧有建筑进行装修改造。首层总高度4米,装修面积743.9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011-0336】招标内容为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及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南沙区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项目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对南沙区城管大楼首层旧有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拆除原有建筑,并按照新的功能布置要求进行装修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电气工程(包括照明、弱电、防雷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和暖通工程等施工。项目规模:首层总高度4米,装修面积743.9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79262.34元。

  六、资金来源:南沙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23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 年2月23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1年2月25日9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 2楼_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1.3 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i](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3-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后审,但不采用电子评标,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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