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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

2011-01-28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投资[2010]650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为 85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8960平方米、地上面积14639平方米、地下面积4321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上10层、地下1层,最大单体高度49.8米,最大深度3.4米,总投资8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红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桩基检测。本招标工程地基采用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桩直径Φ600mm、桩长12.025~37m,总桩数303根。本次桩基检测的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所发本工程桩基础施工图纸中规定的检测范围,包括承载力静载检测、桩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检测。检测数量、标准及检测桩位: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a.承载力静载检测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大应变检测不少于总桩数的5%。b.桩完整性检测采用低应变,检测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30%,桩承台下的桩必须有一根做检测。c.低应变检测桩的位置根据施工记录予以挑选。

  2.4 工期要求:2011年02月19日 至 2011年03月1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复康路23号增1号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1 月28 日 至2011 年2 月9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1月28日至2011年02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继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子牙河桥东侧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赵芃 电话:022-26578001

  传  真:022-2657800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郑松 电话:022-28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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