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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期)工程施工

2011-02-09 来源:福建省招标公司

  1. 招标条件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期)工程施工(重新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0624-10150380C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社会[2009]66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医科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医科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闽侯上街大学新校区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期)工程,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1号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49142平方米,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3512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1402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7米。工程桩基础采用PHC管桩,钢筋砼框架结构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期)工程,包括上述工程的基础工程、一般土建、水电暖通、幕墙、消防、装饰工程和一期总体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全部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205503343 元人民币。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5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福建省优质工程标准(闽江杯)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照闽建筑【2010】37号文要求,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入选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承包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目前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通报中未被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月31日、2011 年2月9日至 2011 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500 元,其中: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200 元,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每份售价 300 元。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4 已于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10日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可凭发票到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7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升级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XML电子文档满足2011电子数据交换导则及属性值(闽建价[2011]1号)规定。投标人必须利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2.5.1版本)生成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利用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直接打印生成,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

  邮 编:350108;

  电 话:0591-22862286

  传 真:0591-22862286;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2室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525350 38872069

  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侍 平、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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