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保健大楼 已由自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自发改发[2009]项批8号、自发改发[2009]项批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500万元,自筹90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59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占17%、自筹占30%,申请银行贷款占53% ,招标人为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发改发[2009]项批8号、自发改发[2009]项批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自贡市拓建工程技术经济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自贡市大安区大楻桶路49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门诊保健大楼总建筑面积15186.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急诊业务用房、医技业务用房、保健业务用房、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施工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4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规范合格
2.5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贰级以上(含贰级) 资质, 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一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 月31 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1年 2 月 11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2 月 22 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 自贡市工程交易中心(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自贡规划与建设网(http://www.zgghjs.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自贡市大安区大楻桶路49号
邮 编: 643000
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 0813-2309006
招标代理机构: 自贡市拓建工程技术经济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自贡市自流井区原城建局三楼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吴静秋
电 话: 0813-2106970
传 真: 0813-210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