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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项目二次装修

2011-02-09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09】27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代建单位为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政府、市医疗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东部新城指挥部共同出资。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次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项目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以北、院士路以东、丹桂路以南、祥云路以西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3000万元(含医疗仪器设备投入13000万元),本次招标要求装修工程造价控制在1亿元以内。本次招标范围:二次装修的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总周期50日历天,方案、初步设计(含扩初)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及以上。

  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

  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30日、31日、2月9日-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2月28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房间详见指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代建单位: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四楼

  邮 编: 315000

  联 系 人: 秦元根

  电 话: 0574-87686672

  传 真: 0574-87686691

  电 子 邮 件: yuangen1028@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74-8718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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