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建设工程已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项目业主为金昌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金昌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水湖对面。
结构形式:框架四层
招标范围:一标段:土建及安装工程;二标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二标段需具备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4. 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1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资质证书及IC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证。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二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外地企业需出具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在金昌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昌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金昌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昌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新华路供水处五楼)。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王雅红 电话:0935-8239076 1335930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