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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均口中学综合楼工程

2011-02-12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闽咨明招[2011]001号

  开标时间:2011-02-22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均口中学综合楼工程已由建宁县发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建发改投资〔2011〕11号。,项目业主为 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自筹资金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 设 地 点: 建宁县均口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框架五层;建筑面积:1719㎡投资规模约24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由福建华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准。包括:招标书文件和统一招标答疑纪要。本工程不分标段;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具体根据业主要求定立合同时确定;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于2011年8月28日前必须竣工验收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华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通过年检合格的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且根据明建筑【2010】72号《关于公布2010年度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的通知》中注册地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购买的投标单位,请于2011年2月 11 日至2011年2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宁办事处(建宁县防疫站路口对面康宝橱柜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费每份200元,招标文件、设计图纸、预算书及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与资料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2009)16号文)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1年2月21日17:00前汇入指定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2 月22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广电局旁一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核查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其它: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11.、中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具体要求见“《关于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明劳社【2006】142号”和“《建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8】12号”。

  招标人: 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建宁县均口镇 ;

  电 话: 13860532581 ;

  联系人: 邱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8960574667、05983959596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开户名称: 建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 350016480070525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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