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彭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委托,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彭阳县党校、档案馆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单位进行比选,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比选。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1]09号、10号批准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项目使用单位为彭阳县党校及彭阳县档案局,档案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党校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2、项目投资
750万元。
3、招标范围
代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宁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证书》,要求代建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
5、招标方式
实行招标控制价审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固原办事处(详细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环北路)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报名。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阳县分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郑 东 电 话: 0954-7011662
使用单位: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北环北路
联 系 人: 屈晓敏 电 话:0954-2065821